广东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

2017-03-17 06:50:50 信息咨詢服務

广东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

 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78号),推动我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,释放发展活力,增强发展动力,制定以下实施方案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牢固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按照国办发〔2016〕78号文要求,坚持以市场主导、需求引领、创新驱动为基本原则,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以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发展新环境,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,大力发展新业态、新模式,扩大有效供给,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,实现实体零售战略变革、模式再造和服务提升,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、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,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。到2020年,全省实体零售业区域、业态、商品结构显著优化提升,基本形成更加适应需求变化的供给结构,实体零售促进商品流通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巩固,引导生产、扩大消费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增强。

  二、调整商业结构

  (一)调整区域结构。支持商业设施富余地区的企业利用资本、品牌和技术优势,由珠三角地区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,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延伸和下沉,形成区域竞争优势,培育新的增长点。支持商务、交通运输、供销、邮政、新闻出版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服务网络,鼓励发展一批集商品销售、物流配送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。加快农村物流县、乡、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和县级分拨中心、乡镇快递网点布局建设,鼓励小件快运等运输组织模式创新,提升农村物流装备水平,促进农村物流健康有序发展。大力推动供销社龙头企业与基层社及其经营服务网点的对接,通过投资入股、项目合作、连锁配送和品牌共享等形式,共建综合经营服务平台。支持新闻出版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,健全实体书店布局。统筹城乡商业基础设施建设,实现以城带乡、城乡协同发展。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仓储、加工、物流、快递基地,支持广州、深圳市建设辐射国内外的国际性快递转运中心,在重要流通节点城市加快建设快件集散中心,形成布局合理、运转高效的快件转运体系。(省商务厅、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厅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供销社,省邮政管理局,除特别说明外,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,下同)

  (二)调整业态结构。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、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,引导业态雷同、功能重叠的购物中心、百货店、大型超市、家居市场等业态及时调整经营结构,改变千店一面现象。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商业网点丰富体验业态,提升服务环境,由传统销售场所向集文化艺术、休闲健身、教育培训、影音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交体验中心和公共服务载体转型。鼓励百货商超等连锁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、物流、金融、电信、市政等对接,设立社区超市和社区便利店,拓展终端服务网点和便民增值服务,鼓励企业通过整合利用现有商业、邮政便民服务等设施加强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建设,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合作,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。抓紧推动快递企业小型专用车辆设计和运营管理措施落地,为城市收投服务提供便利,解决快递进社区、校区、办公区等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。(省商务厅、发展改革委、国土资源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文化厅,省邮政管理局,省通信管理局,人行广州分行,广东银监局)

  (三)调整商品结构。引导企业改变千店同品现象,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,兼顾各类消费群体需求。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强化市场需求研究,引导生产企业研发新产品和高技术产品,着力增加智能、时尚、健康、绿色商品品种,满足品质化、品牌化、个性化、定制化消费需求,促进供需对接。支持广州、深圳市打造世界级消费城市和国际化商圈,鼓励各地发挥好商圈的载体和平台作用,不断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。大力推进工贸结合、农贸结合,积极开展地方特色产品、品牌产品、老字号产品“全国行”、“网上行”和“进名店”等供需对接活动,加快培育商品品牌、商店品牌,扩大品质消费,完善品牌消费环境。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和商品质量标准体系,向社会公布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,为实体零售企业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提供指引。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、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,加强商品质量查验把关,用高标准引导生产环节品质提升。(省商务厅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科技厅、质监局、工商局,广东、深圳、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,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)

  三、创新发展方式

  (四)创新经营机制。鼓励企业加快商业模式创新,改变引厂进店、出租柜台等传统经营模式,通过加强商品设计创意和开发、建立高素质的买手队伍,积极发展自有品牌,提高自营比重,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,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。探索发展众筹、众包、众扶等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模式。推动企业管理体制变革,实现组织结构扁平化、运营管理数据化、激励机制市场化,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。强化供应链管理,支持实体零售企业运用全流程供应链管理服务,构建与供应商信息共享、利益均摊、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,提高产品设计、生产、采购、销售、交付全过程资源整合、运营协同能力。(省商务厅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科技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国资委)

  (五)创新组织形式。鼓励连锁经营创新发展,改变以门店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发展方式,逐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科学选址、智能选品、精准营销、协同管理,提高发展质量。鼓励特许经营向多行业、多业态拓展,引导发展自愿连锁。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、配送、分销平台,通过生产协作、开放平台、共享资源等方式,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共同发展、降本增效。开展商贸物流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,培育多层次、社会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,促进物流信息平台互联共享,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、信息化。支持连锁企业自有物流设施、零售网点向社会开放成为配送节点。引导企业运用专业化物流外包服务,促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,提高物流资源利用和运行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。(省商务厅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科技厅、交通运输厅、质监局)

  (六)创新服务体验。引导企业顺应个性化、多样化、品质化消费趋势,弘扬诚信服务,推广精细服务,规范服务流程,提高服务技能,延伸服务链条,提升服务品质,提供个性化、便利化服务。鼓励各地依托行业商协会制定商圈服务标准,成立商家服务联盟,联动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人员技能培训,对商圈内经营场所的基础设施、服务质量、消费环境、自律管理等予以指导和规范,不断提升商圈服务水平。规范和加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管理,逐步提高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能力。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顾客消费行为,通过网络平台、移动终端、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与顾客互动,建立及时、高效、准确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,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,做精做深体验消费。支持企业顺应新兴消费主体需求,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、智能化改造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、自助服务、停车场等商业配套设施建设。(省商务厅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科技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质监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,省通信管理局)

  四、促进跨界融合

  (七)促进线上线下融合。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功能差异化优势,引导百货商场、连锁超市、便利店等传统零售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、供应商、客户等商业资源,广泛应用电子商务,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。增强零售业线上信息交互、在线交易、精准营销等功能,提升线下真实体验、物流配送、售后服务等功能,发展体验式、定制化营销模式,拓展智能化、网络化的全渠道布局。鼓励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利用品牌、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优势,与线上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、交叉持股、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,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。建立社会化、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,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向实体零售企业有条件地开放数据资源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、经营决策和社会化协作水平,实现线上线下共赢发展。(省商务厅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科技厅、国资委、工商局、质监局)

  (八)促进多领域协同。推动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,鼓励发展设施高效智能、功能便利完备的智慧商业街区、智慧商圈,开展智慧商店、智慧商圈示范创建工作,促进业态功能互补、服务资源整合、信息互联共享、企业协同发展。大力发展平台经济,积极争取开展流通创新基地试点,鼓励发展生活服务、社区综合服务等平台,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运用“互联网+”提升对入孵团队、创业团队、创客空间等创新主体的公共服务水平,培育一批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